2021年,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印發、新種子法修訂、多部種業規章修改、五大行動成效初顯、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加快建設、生物育種產業化有序推進、種子展會“遍地開花”……口號振聾發聵,政策利好不斷,地方積極響應。種業振興向縱深推進,但市場仍需凈化、種企多而不強、原始創新活力亟待激發、基地提升和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利用有待推進、袁隆平院士去世……種業振興任重道遠。2021年的中國種業,有哪些關鍵詞?農業現代化,種子是基礎。種子是糧食生產的源頭,對糧食安全意義重大。要把飯碗牢牢地端在中國人手里,且飯碗里主要裝中國糧,就應不遺余力地提高我國種業的競爭力。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解決好種子和耕地問題”“立志打一場種業翻身仗”。2月21日,中央一號文件發布,提出打好種業翻身仗。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利用。深入實施農作物和畜禽良種聯合攻關。實施新一輪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和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加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建設。2021是種業振興元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強調要把種源安全提升到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難題、補短板、強優勢、控風險,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這是繼1962年《關于加強種子工作的決定》印發后,中共中央、國務院再次對種業發展作出全面部署。
8月27日,全國推進種業振興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全面部署推進種業振興工作,標志著種業振興由研究謀劃為主轉向全面實施階段。9月8日,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在農民日報頭版刊發署名文章,強調要全面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大力推進種業創新攻關、扶持優勢種業企業發展、提升種業基地建設水平、嚴厲打擊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即實施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創新攻關、企業扶優、基地提升、市場凈化等五大行動。
種子是農林科技進步的基礎和重要載體,種業是提升農林競爭力的關鍵。農林業發展要以種為先,進一步提升種業的基礎性、核心性、戰略性作用。適時修訂種子法對做大做強種業,轉變農林業發展方式,發展現代農林產業,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正草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該草案涉及多項修訂,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建立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該修訂旨在激勵育種原始創新,從源頭上解決種子同質化嚴重問題。
12月20日,種子法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擬進一步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當日會議聽取了關于種子法修正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該草案在內的6項草案已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此次種子法修正案審議通過,是種子法自2000年頒布以來的第四次修改。新種子法重點在于擴大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及保護環節。新增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加大假劣種子打擊力度,完善侵權賠償制度。加強種質資源保護。為打好種業翻身仗,全面推進種業振興,必須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品種和市場監管,強化執法辦案,全面凈化種業市場。4月28日,農業農村部印發《2021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決定自2021年起,開展為期3年的“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7月6日,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視頻會議召開,決定在全面推進種業監管執法年的基礎上,從2021年7月份開始,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專項整治行動。今年以來,農業農村部積極推進從立法、司法、執法及技術標準等四個層面開展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勵原始創新。其中包括,推動《種子法》修訂,建立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延長保護鏈條,加大賠償力度,以及開展為期3年的“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啟動為期半年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等。農業農村部還與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簽署合作備忘錄,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臺關于審理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強化司法保護。
7月6日,中國種子協會發起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倡議,引發行業熱烈反響。
5月22日13點07分,“雜交水稻之父”、中國工程院院士、“共和國勛章”獲得者袁隆平,在湖南長沙逝世,享年91歲。袁隆平是我國研究與發展雜交水稻的開創者,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成功利用水稻雜種優勢的科學家,被譽為“雜交水稻之父”。直到今年年初,他還堅持在海南三亞南繁基地開展科研工作。
來源:農財網